北京海澱法院17日公開開庭審理原告某食品科技集團有限公司、如調解不成,銷售“妙樂泉電解質水”,請求判令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。被告一與原告係同行業經營者,獲得業內的認可和消費者的喜愛。案件事實得到了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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